女儿抚养权判给母亲蚌埠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获刑六个白癜风有什么症状月
在外务工的小王,和同居女友生了一个女儿。分手后,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女方。因而,小王把女儿带到外地藏匿了一年多。日前,因拒不执行判决罪,小王被五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布缓刑一年。
在上海务工的小王,经人介绍,于2010年认识了五河当地的女孩小云。处了一阵子后,2人便一起同居生活。其间,小云怀孕生了一个女儿。但是,甜蜜的时光却很短暂,后因生活矛盾,2人终究以分手结束。
2012年,因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小云和小王走进当地法院。同年8月,法院判决2人同居期间所生的女儿随小云生活,由其自费抚养。面对这份判决书,小王心有不甘,偷偷把女儿带到打工的地方养育。因找不到小王,思女心切的小云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3年初,法院向小王发出履行通知偏方治疗白癜风书,但小王谢绝将女儿交给生母小云。为此,法官曾数次前往小王的老家及打工地上海,但小王总是避而不见。终究,去年10月底,行迹不明的小王被民警抓获,女儿重回小云的怀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有能力实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肯定的义务,却拒不实行,行动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有坦白及悔罪表现,法院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布缓刑1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侯靖)
原标题:女儿抚养权判给母亲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获刑